今年度的工作約今天畫了押
變成依勞基法規定(本來是依什麼不太清楚)
病假要扣半薪    事假要扣全薪(本來都不扣薪)
休假要滿三年才有10天(本來很像三年就有14天)
第一年到第三年都是7天(本來第二年就有10天)
51勞動節還不一定有假放(本來是不放假)
生理假依然有12天(本來有的假不扣薪    難得有保留    泣~~~)
唯一增加的好處是    婚假從7天變8天
嗷嗚~~~~     該剝削的都剝光光了    好處卻完全撈不到
槓!!    同事們 不爽的快快結婚去!!!!



孟孟    預祝    新婚愉快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3u1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